風險管理委員會職權
為健全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於97年6月26日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特於董事會中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依據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設置委員至少三名,其中至少半數為獨立董事,委員由董事會決議後擔任。目前,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由四位獨立董事組成。風險管理委員會設立主旨在協助董事會規劃與監督本公司相關風險管理事務,適時向董事會反應風險管理執行之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依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規定,其職掌包括:
(1)訂定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架構,將權責委派至相關單位。
(2)訂定公司風險衡量標準。
(3)管理公司整體風險限額及各部門風險限額。
風險管理委員會至少每季開會一次,有關本委員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如下:
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情形
一、本公司之風險管理委員會於97年6月26日成立,委員至少三名。
二、本屆委員任期:107年6月29日至110年6月28日,截至108年12月31日已開會9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獨立董事
洪源全
9
0
100%
召集人
獨立董事
宋雲峯
8
1
89%
獨立董事
白俊男
9
0
100%
獨立董事
梁彥平
9
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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